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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使教学工作规范化、程序化、制度化,稳定教学秩序,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,实现培养目标,提高教学质量,特制定本工作规范。
教师基本素质要求:教师是教学工作的主要承担者,又是教学改革主干力量。教学质量的提高,教学改革的成功,与教师的素质和责任心有着极大的关系。教书育人,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,是教师的崇高职责,为此每个教师都必须做到:
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重视精神文明建设,具有高尚的情操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。
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,积极承担教学任务,以对国家、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待教学工作。
努力学习和掌握科学知识,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,注重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。
认真学习和研究教育理论,不断提高教学水平,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。
教师的主要职责是:教书育人是每个教师的职责。教师首先要做好教学工作,按照教学规律办事,坚持将素质教育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,并力求取得好的效果。同时,严谨治学,通过教学活动对学生言传身教,做学生表率。
积极进行教学改革,不断更新教学内容,改革教学方法,提高各个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。
实行因材施教,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。
提出或编写符合该课程(或环节)教学大纲要求,质量高,有特色的教材讲义或其它教学资料。
认真做好所承担的教学工作并把好各教学环节质量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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