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课堂学习制度
第十五条: 学生应提前五分钟进入课堂,等待教师查阅学生证。考勤上没有该生及未带学生证者,一律不准进入课堂听课。
第十六条: 上课期间严禁打手机、玩游戏及一切扰乱课堂的行为发生,授课教师有权制止,违反规定超过三次者,将取消此课程听课资格。
学生课程管理制度
第二十四条: 重听:按正常情况出勤者,需要重听,提出申请,由排课教师安排重听,学生不得随意加入班级听课,一经发现,严肃处理。
第二十五条: 串听:学习期间不允许串班听课,发现一次给予记过,若听取本专业以外课程需按正常课时费计费。超过三次,取消其它的资格。由于个人原因落课者,由排课老师协调、同意后均可补课。
第二十六条 :转班:入学后即签订就业合同,一个月后任何情况不得随意转换专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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